安科瑞电能计量模块的配置原则如下:
(1)贸易结算用的电能计量模块原则上应设置在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处;在发电企业上网线路、电网经营企业间的联络线路和专线供电线路的另一端应设置考核用电能计量模块。
(2)I、II、III类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模块应按计量点配置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者专用二次绕组及其二次回路不得接入与电能计量无关的设备。
(3)计量单机容量在1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上网贸易结算电量的电能计量模块和电网经营企业之间购销电量的电能计量模块,宜配置准确等级相同的主副两套有功电能表。
(4)35KV以上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模块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应不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但可装设熔断器;35KV及以下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模块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应不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和熔断器。
(5)安装在用户处的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模块,10kV及以下电压供电的用户,应配置全国统一标准的电能计量柜或电能计量箱;35kV电压供电的用户,宜配置全国统一标准的电能计量柜或电能计量箱。
(6)贸易结算用高压电能计量模块应装设电压失压计时器。未配置计量柜的,其互感器二次回路的所有接线端子、试验端子应能实施铅封。
(7)互感器二次回路的连接导线截面积应按电流互感器的额定二次负荷计算确定,至少应不小于4mm2。对电压二次回路,连接导线截面积应按允许的电压降计算确定,至少应不小于2.5 mm2。
(8)互感器二次负荷应在25%~100%额定二次负荷范围内;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荷的功率因数应为0.8~1.0;电压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荷的功率因数应与实际二次负荷的功率因数接近。
(9)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用户,安科瑞小编建议应安装能计量有功电量、感性和容性无功电量的电能计量模块;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应装设具有最大需量计量功能的电能表;实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应装设复复率电能表或多功能电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