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瑞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解决方案的一般规定
在工程应用中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解决方案一般是独立配置,并作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承担火灾发生前的电力系统自身可能引发火灾的监控报警任务。
对于现场器件,一般作为独立的系统部件。
监控系统的电气火灾监控器应为面板仪表型结构,所有显示、操作均应在配电箱柜面板上进行。
监控系统主机应具有实时图形显示功能,图形系统应能显示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图,所显示的图形中,应能显示电气火灾报警部位信号和控制状态信号,能实现实时监控报警和系统故障报警,能在线查询、设定和修改监控节点的有关参数。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具有预警功能,能在被监控参数发生异常但未达到监控报警值前发出预报警信号。
监控节点少于20点的小规模工程可不配置主机和系统总线,宜选用独立式监控器或监控探测器,并能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信号模块将各监控节点信号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解决方案设计应以漏电监控保护为主,需要时宜同时配置过电流监控保护。
系统的温度监控宜以检测配电箱柜内环境温度为主,不宜采用检测各开关进出线铜端子温度的方法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解决方案的设计和配置应满足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的要求。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解决方案配置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宜相应配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配置标准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有关规定。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并以监控节点为单位在电力线路或设备处配置:
在事故情况下仍需保持电源供应的消防设备、应急照明及其它不允许停电的专用电源线路,应设置只报警不输出脱扣指令的报警型监控节点。
设于同一配电箱柜内多路配电干线首端的监控节点应采用具有多回路监控功能的产品。多回路监控应能在一个共用的监控器上实现对多个配电回路的监控参数显示、操作、设定和报警等功能。
漏电监控保护设计一般宜采用报警不跳闸的设计原则,只有在火灾危险性大或必须立即切断电源以保障安全的场所才可采用监控报警时输出跳闸信号的方式。过流和温度监控报警不应联动主开关跳闸。
在安科瑞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解决方案中监控主机应设于消防控制室或消防值班室内,并宜以子系统形式通过主机通讯接口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连。